注销公司一般需要知道哪些东西?
  • 作者:江阴市通畅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 发表时间:2025-04-23 16:22

    注销公司需要了解以下方面的内容:

    注销原因

    包括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等。

    注销流程

    清算:

    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由申请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同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依法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

    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缴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款和罚金;向海关和税务机关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登记: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税务部门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资料齐全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清算组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和清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领取了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申请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涉及海关报关相关业务的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方式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销申请,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联网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提交注销申请。对于已在海关备案,存在欠税(含滞纳金)及罚款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结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登记。

    注意事项

    清算工作完备:需确保清算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好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避免股东因未清偿债务而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注销严格: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完成各项税务申报,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等。若有税务问题未处理完,税务部门可能不会批准注销。

    工商注销合规:按照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注销申请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否则可能导致注销申请被驳回。

    印章及证件处理:注销前要妥善处理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等证件,可按规定交回相关部门或进行销毁,避免遗失或被他人利用。

    注意注销时效:不同地区和类型的公司注销时效有所不同,要及时办理,防止逾期产生额外费用或法律风险。

    档案保存:公司注销后,相关的档案资料如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应妥善保存一定期限,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询和审计等,具体保存期限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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